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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爾·威特:全能教育法 孩子是否需要夥伴

放任不管就會使孩子不加選擇地和任何一個孩子一起玩,從而有可能會沾染上各種壞習氣。例如變得滑頭滑腦,有時還有可能學會一些壞毛病。威特的父親就常常看到孩子們在路旁賭博,也不知道為他們拉過多少次架,對此,他感到非常寒心。



    孩子們很不懂事,常常互相拋石頭和玩沙子,結果造成流鼻血、受傷、甚至把眼睛打壞而致殘等,這確實是很危險的。拋雪球也不保險,有的孩子拋像石頭一樣硬的雪塊,使對方受到各種傷害。威特父親說:「我看到瞎眼睛、缺鼻子、少指頭、壞了腳的孩子時,就常常詢問其原因,結果大都是在玩耍中受傷所致,這使我感到毛骨悚然。」



    由於這樣的原因,他決不讓威特亂跑,也很少讓威特與別的孩子一起玩耍。關於這件事,他說:人們一再勸說孩子必須有遊戲的小朋友。否則,孩子就會感到沒趣,以致情緒低落,性格孤僻。後來我終於妥協了,和妻子商量,相繼選了兩個小女孩做兒子玩耍的伴兒。兩個小女孩都是附近受過最好教育的孩子,會唱歌、會跳舞,兒子和他們倆玩得很愉快。可是結果正如我所預料到的,出現了一些不好的苗頭。自從讓威特和小女孩一起遊玩以後,並不任性的兒子變得任性起來了,從不說謊的兒子也開始說謊了,並開始使用一些低俗的語言,他也變得自以為是和傲慢了。



    為什麼會這樣呢?我對兒子與兩個小夥伴玩耍時的情形進行了觀察,發現這是由於兩個小女孩什麼事都順著他而造成的。為此,我們告訴小女孩們,不要什麼都聽威特的,如果威特自以為是,就跟我們說。但仍然無濟於事。最後我們只得選擇不讓兒子再跟別的孩子玩了。



    沒有其他童年小夥伴了,是否就意味著孩子失去了童趣?



    做父母的又如何不讓孩子的這份樂趣泯滅呢?且聽老威特的見解:認為孩子不同別的孩子玩就沒有樂趣,這是非常錯誤的想法。誠然,孩子們在一起玩耍時,他們更加隨心所欲,想說的就說,想做的就做,他們當然是喜歡這麼幹。習慣上人們就是把這些叫做孩子們的樂趣。



    然而這樣的樂趣不如沒有的好,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父母在推脫與孩子一起玩耍的責任。做大人的能理解孩子的心理,同孩子一起玩耍的話,那麼孩子同樣會感到高興,並且這也是有益無害的。因為這種玩耍會使孩子既不任性,也不自以為是;既不會品質變壞,也不會沾染上各種惡習。



    讓孩子們在一起玩,即使對方是好孩子也有弊端;如果是壞孩子,弊害就更大了。好孩子的好習慣如果能傳給壞孩子,這當然是很好的事,但遺憾的是,這種事根本就不可能發生,多數情況是只有壞孩子的壞習慣非常快地傳給好孩子。為什麼會這樣呢?這是因為學習好習慣是需要努力和自我控制的,而壞習慣卻無須任何努力即會沾染上。



    從這個意義上說,有人認為學校正是孩子的惡習集中的場所,是有他一定道理的。這種情形,在學生品質不好的學校尤其嚴重。但是許多家庭不具備在家裡學習的條件,所以學校應當盡最大努力來注意這一點,對學生的遊戲給予嚴格的監督。



    老威特認為,孩子如果沒有遊玩的小朋友就會變得自負或者任性的說法是騙人的。在他看來,真實情況恰恰相反。只要讓孩子們在一起玩,他們就相互逞能而有可能變成利己主義者,結果就會沾染上狡猾、虛偽、說謊、任性、嫉妒、憎恨、傲慢、爭吵、打架、誹謗等壞品質。



    當然,他也不是絕對禁止讓孩子們在一起玩,而是提倡在父母的監督下讓他們進行有限制的接觸。這種讓兒子與其他孩子少接觸的方式,還有一個好處是使孩子能心態平和地去處理一些事情。正如老威特所記載的:由於兒子在家裡沒有爭吵的機會,所以就不會像有的孩子那樣容易激動。不管怎樣壞的孩子,都不能使我兒子發怒。他被大多數孩子所喜歡,從不吵架。現在兒子已長到18歲了,還未跟別人吵過架。在大學學習的過程中,因為學問上的問題經常和學友們交換意見,但決不傷害他們的感情。由於兒子與學友們相比年齡小得多,他的表現容易引起其他同學的妒忌,但由於他總是堅持真理,以理服人,就自然地得到了很多朋友:他們中有的人和兒子非常親密。我看到後常常流下眼淚,從心裡感謝這些可愛的青年。



    因此,老威特根據自己的經驗斷言,認為如果孩子沒有朋友就沒有樂趣,並將造成精神頹廢、變得孤僻等等說法是錯誤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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